各承办单位:
为进一步弘扬祖国传统文化,普及书法艺术,满足不同层次书法爱好者的需求,经我中心研究并报文化部及中国书协分党组批准,自2013年4月起,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考级中心将书法考级(含软笔及硬笔)等级划分及证书制作做如下调整:
一、 书法考级等级的调整
新的等级考试分为三个部分:软笔书法考级、软笔专业考级;
硬笔书法考级。
1,软笔书法考级:1—6级考试项目不变,仍执行原考试大纲;7—10级考试取消理论考试,对临摹、创作的要求稍有变更(详见新考试大纲);首次报考不得高于八级,八级以上逐级报考。考取10级的考生有资格报考专业一级。新的10级不涉及加入中国书协会员。
2,软笔专业考级:设专业一级至专业三级,考生资格和考试要求与原等级8—10级相同,需逐级报考。专业一级相当于原等级8级,专业二级相当于原等级9级,专业三级相当于原等级10级。专业三级可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。
3,硬笔书法考级:设1—10级,具体考试规定和要求随即下发各承办单位。
4,凡在本次调整等级规定前已经获得原书法考级8、9级证书的考生,均可免费更换专业级书法考级证书。获得原7级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专业一级。(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)
二、调整书法考级(新)10级考级费(详见新书法考级收费标准)
三、统一安排书法考级及证书制作工作:
各承办单位组织的专业级别(专业一级和二级)的考试,定为每年组织一次考级,考级时间定为每年9月,每年10月20日至31日进行专业级别的评审和发证工作,其他时间不再接受专业级别的报考,承办单位根据各自情况合理安排。专业三级的培训、考级工作由中国书协书法考级中心负责组织实施。
中国书协书法考级书法注册教师的培训及考试,定为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,统一评审办证时间为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。(详见中书考(2013)01号文件)承办单位可自行安排教师的培训及考试时间,并按要求上报中国书协书法考级中心。
请各承办单位根据各自情况,合理安排好书法考级工作。
本通知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知
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考级中心
2013年3月20日